进口代收保付业务是指在进口代收结算方式下,我行应客户申请,担保其将履行在进口代收项下的付款责任。
进口代收保付业务分为加签型进口代收保付和担保型进口代收保付两类:
加签型进口代收保付指在进口代收结算方式下,我行应客户申请,在客户已承兑的汇票上加签,同时向出口托收行发出保付电文,从而构成对上述汇票付款的保证责任。
担保型进口代收保付指在进口代收结算方式下,我行应客户申请,以电文形式担保客户将履行付款责任,如客户在还款日不能按时付款或不能全额付款,则由我行履行付款义务。
产品特色:
1、借助银行信用降低出口商收汇风险,提高进口商议价能力。
2、突破境内外汇供应瓶颈,便于出口商获得融资。
3、与进口信用证业务相比,大幅节省银行费用支出。
适用对象:
1、贸易项下,采用进口代收承兑交单(D/A)方式的进口企业;
2、出口商有融资的需求;
3、客户在上海农商银行申请并获得相应授信额度。
申请流程:
1、客户提出办理进口代收保付的要求,并填写《进口代收保付业务申请书》;
2、客户向我行提供业务所需的相关材料;
3、我行审核后与客户签订进口代收保付业务合同等法律性文件;
4、我行担保客户将履行在进口代收项下的付款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