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为了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我行将于2015年2月6日对短信平台业务进行优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我行业务类短信的发送服务号码统一调整为:10698000962999,营销类短信服务号码为1065751962999(移动)、10655021962999(联通)、10659021962999(电信)。
2、个人和企业的定期通知和特殊业务调整为客户级服务。即只要客户开通一次该服务,则其同一客户号下所有定期和特殊业务账户均可接收相应的短信通知,企业短信收费按照每个客户/手机收取。
3、新增网点柜面渠道办理个人客户“回复冻结网银”短信服务。同时,对未开通短信通知业务的个人客户,“回复冻结网银”短信服务将关闭。
4、新增个人客户“回复冻结账户”服务开通功能,您若需要此项服务请先申请开通。对于老客户,所有开通了资金变动通知的个人客户,均自动开通“回复冻结账户”服务。
5、企业短信服务扣费日为每月5日,扣费周期为3个月和12个月。
对于老客户,如果您的短信服务期为12个月的,则扣费频率不变,仍按年扣收,但第一次扣费时间为客户服务到期日的下一个月5日。如果您的短信服务期不是12个月的,则统一调整为3个月,即按季度扣收,但第一次扣费时间为客户服务到期日的下一个月5日。
对于新用户,您在当月任意日期申请短信通知定制业务,则该短信通知服务项目的正式开通日期均为下月6日开始。如:您申请日为4月1日(或该月任意一天),选择服务费收取方式为3个月,则我行将视客户短信开通日期及计费起始日期为次月的6日,即5月6日;下一计费周期及扣费日期为3个月后的8月5日晚,由系统自动扣收后续3个月的服务费,以此类推。其中4月1日至5月5日期间,我行将免费为客户提供短信通知服务。
感谢您的配合!
特此公告。
上海农商银行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