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为保障存款人合法权益、落实个人银行账户实名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关于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全国存量个人人民币银行存款账户相关身份信息真实性核实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上海银发[2011]256号)要求,我行已启动存量个人人民币银行存款账户相关身份信息真实性核实工作,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核实范围
2007年6月30日(含)以前开立的个人人民币银行存款账户的存款人身份信息及其代理人的身份信息;2007年6月30 以后开立,且开户证明文件为非居民身份证的个人人民币银行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及其代理人的身份信息。
个人人民币银行存款账户包括目前尚未销户的个人人民币结算账户、活期储蓄账户、定期存款账户、通知存款账户等各类人民币银行账户。
二、核实内容
存款人重新提交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上记载的公民身份信息,主要是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和照片。
三、核实期间
2013年1月1日-2013年9月30日
根据人民银行相关要求,我行将最迟至2013年年底限制疑义身份信息或账户信息的存款人主动发起的所有存款、取款、转账等业务,对于存在使用伪造、变造身份证件开立虚假银行账户、假名银行账户、匿名银行账户情形的,自确认之日起中止为此类客户提供服务。
如果您的上述类型个人银行账户无法正常办理业务,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前往我行营业网点办理身份确认手续,必要时还需提供户籍证明或其他相关辅助证件。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行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我行将继续为您提供优质、快捷的金融服务。
特此公告。
上海农商银行
201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