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时间 2015年11月11日
活动对象 淘宝鑫卡及QQ鑫卡客户
活动内容
11月11日当天指定卡种指定消费积分翻倍!淘宝鑫卡支付宝快捷支付消费、QQ鑫卡财付通快捷支付(含微信支付)消费,在正常累积信用卡积分的基础上,额外赠4倍信用卡积分!
注:单笔消费额外赠送积分上限为2万分。
活动细则
1、本活动卡种为上海农商银行发行的淘宝鑫卡、QQ鑫卡。
2、符合赠送积分条件的消费为淘宝鑫卡支付宝快捷支付消费、QQ鑫卡财付通快捷支付(含微信支付)消费共2类。活动按照2015年11月11日当天单笔符合赠送积分条件消费金额的4倍赠送积分,单笔赠送积分上限为2万分。如客户在活动期间或活动结束后将获赠积分的消费退货,则相应赠送积分从客户信用卡账户中全部扣除。
3、11月11日指客户实际消费日期为准,即为信用卡账单显示的“交易日期”(不考虑“记账日期”)。附属卡消费并入主卡账户,不单独获赠积分。
4、积分赠送示例:客户A在11月11日刷淘宝鑫卡支付宝快捷支付消费1千元,则客户此笔交易系统正常累积积分1千分、活动赠送4倍积分即4千分,客户A实际获得5千分;客户B在11月11日刷淘宝鑫卡支付宝快捷支付消费2万元,则客户此笔交易系统正常累积积分2万分,由于赠送积分封顶值为2万分,客户B实际获得4万分。
5、活动细则及详细优惠信息请咨询我行24小时客服热线021-962999或上海农商银行网站。
6、本活动及其未尽事宜仍同时受《上海农商银行信用卡(个人卡)章程》、《上海农商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及其他相关文件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