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监管部门关于加强企事业单位对公账户网银风险交易防控工作的要求,为保障客户的资金交易安全,自2019年11月30日起,您通过我行企业网上银行、企业手机银行、企业现金管理等电子银行渠道向非经常性收款单位或个人(即近五年未通过我行完成转账交易的收款单位或个人)转账时,须经两位财务负责人进行短信认证后,方可继续转账汇款操作。您也可通过企业网上银行、企业手机银行、企业现金管理系统预先在“收款人名册”中通过短信认证方式增加收款账户信息。届时,请联系贵司企业网上银行系统管理员(企业手机银行管理员或企业现金管理权限管理员)及时做好财务负责人信息录入工作。
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上海农商银行
2019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