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1月3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决定,本公司定于2019年2月21日(星期四)下午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根据本公司章程,特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9年2月21日(星期四)下午14:00
(请提前半小时办理报到手续)
二、会议地点:中山东二路70号上海农商银行大厦1702会议室
交通:地铁10号线、26路、65路、304路、576路等公交可达
三、会议议题
1、审议《关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境内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方案的议案》;
2、审议《关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境内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制定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A股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4、审议《关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境内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
5、审议《关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境内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事项出具有关承诺并提出相应约束措施的议案》;
6、审议《关于制定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后适用并生效的<公司章程>的议案》;
7、审议《关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境内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事宜暂停股份转让的议案》;
8、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境内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
9、审议《关于修订<上海农商银行打包股管理办法>的议案》。
四、会议出席对象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截至2019年2月1日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会议出席方式
1、法人股东代表持股权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盖公章)和出席人身份证至会场办理登记手续后出席。
2、个人股东持股权证及身份证至会场办理登记手续后出席。个人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的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http://www.srcb.com下载授权委托书.doc)、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股权证至会场办理登记手续后出席。
六、其他
1、与会股东食宿费用及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2、本公告发布地点:《上海金融报》及本公司网站:http://www.srcb.com。
3、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以维护其他股东的利益。
4、联系部门: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上海市中山东二路70号上海农商银行大厦16楼)
电话:021-61898865、61898862
传真:021-61899460 邮编:200002
特此公告。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