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9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决定,本公司定于2019年4月25日(星期四)下午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提交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议题由2019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19年4月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讯表决)审议决定。根据本公司章程,特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9年4月25日(星期四)下午14:00
(请提前半小时办理报到手续)
二、会议地点:中山东二路70号上海农商银行大厦1702会议室
交通:地铁10号线、26路、65路、304路、576路等公交可达
三、会议议题
1、审议《关于上海农商银行董事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上海农商银行监事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上海农商银行2018年度财务执行情况和2019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4、审议《关于上海农商银行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审议《关于上海农商银行2018年度投资情况和2019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6、审议《关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境内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涉及摊薄即期回报影响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7、审议《关于制定<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首发上市后适用的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8、审议《关于确认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A股IPO报告期(2016-2018年)内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9、审议《关于选举邵晓云女士为上海农商银行董事的议案》;
10、审议《关于选举张可先生为上海农商银行董事的议案》;
11、听取《关于上海农商银行2018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报告》;
12、听取《关于上海农商银行2018年度董事履职评价情况的报告》;
13、听取《关于上海农商银行2018年“三农”金融服务情况的报告》;
14、听取《关于上海农商银行2018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报告》;
15、听取《关于落实上海银保监局监管意见及我行整改措施的报告》。
四、会议出席对象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截至2019年4月3日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会议出席方式
1、法人股东代表持股权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盖公章)和出席人身份证至会场办理登记手续后出席。
2、个人股东持股权证及身份证至会场办理登记手续后出席。个人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的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http://www.srcb.com下载授权委托书.doc)、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股权证至会场办理登记手续后出席。
六、其他
1、与会股东食宿费用及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2、本公告发布地点:《上海金融报》及本公司网站:http://www.srcb.com。
3、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以维护其他股东的利益。
4、联系部门: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上海市中山东二路70号上海农商银行大厦15楼)
电话:021-61898865、61898862
传真:021-61899460 邮编:200002
特此公告。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