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行拟采购银行营业网点等重要场所的智能卡、智能分析等安防设备,现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合格供应商,请有意者并具备以下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我行报名,我行经初步筛选后,将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选择入围供应商
一、采购内容及要求
1、符合国家标准《银行营业场所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的规定》(GA38-2015)、地方标准《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3部分:金融单位》(DB31/329.3-2015),以及我行《上海农商银行营业场所安防设施建设标准》。
2、设备内容
序号 |
设备名称 |
需 求 |
规格 |
备注 |
1 |
智能卡 |
符合14443/15693标准 |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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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专用读卡器、指纹仪、指静脉仪 |
具有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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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组合认证设备 |
符合GA38-2015《银行营业场所安全规范要求》和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第3部分:金融单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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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智能分析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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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视频防泄密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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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人脸对比系统 |
具有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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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质要求及相关材料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相应的经营许可范围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注册资金人民币不少于200万元;
2、须提供国内金融机构的相关项目成功实施案例,要求至少有2家成功案例。(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或客户证明材料等复印文件并加盖公司章);
3、公司总部在本市或本市有办事机构,且在本市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及50人以上的技术支持团队,须提供相关证明;
4.需提供相关资质,具备专业生产(代理)本项目产品的经验和资格;
5. 具备完善的技术支持和全国范围的售后服务体系,具有足够的经济及技术、售后服务能力,具有能长期提供技术支持和优质售后服务的能力;
6. 产品(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和技术标准。
三、报名须知
申请人在报名时,应携带以下材料:
(1)前来报名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有效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人(公司)委托的授权书;
(2)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的企业信息及资质证明文件(有效原件及复印件):最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最新的企业税务登记证(正本及副本)、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等公司资质证明文件。上述复印件应加盖有投标人(公司)单位公章和报名代表人的签字,并将留存我行;
(3)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技术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留存我行;
(4)业绩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留存我行。
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8月2日15:00(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农商银行集中采购中心(上海市银城中路8号1904室)
联 系 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21-38575278
上海农商银行集中采购中心
二〇一七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