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个人业务 > 鑫意理财 > 产品到期/提前终止公告
尊敬的客户:
我行于2012年7月2日至2012年7月5日发行的“鑫意”理财恒通2012第五十三期人民币理财产品(产品代码:A121053),按照监管要求,此款理财产品的到期日将延长1天,即由原先的2012年8月6日现改为2012年8月7日,产品年化收益率不变,相关理财天数、产品到期兑付日期等将同步调整,具体信息详见下表:
产品期限: |
32天 |
产品起始日: |
2012年7月6日 |
产品到期日: |
2012年8月7日 (实际产品期限受制于银行提前终止条款) |
年化收益率: (扣除相关费用后) |
3.90% |
收益计算方法: |
理财收益=认购金额×3.90%÷365×32 |
到期兑付: |
本理财产品到期后一次性归还本金、支付收益。上海农村商业银行于产品到期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将理财本金及收益划入投资者指定账户。 |
特此公告
如投资者有任何疑问,可咨询相关网点客户经理或致电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客户服务中心:021-962999、4006962999。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行理财业务的一贯支持!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
201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