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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业务公告信息

关于调整代理个人贵金属延期交收合约保证金比例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14-09-29 浏览字体:[      ]

根据上海黄金交易所公告,我行在2014年9月29日收盘清算时起,将黄金延期合约Au(T+D)、mAu(T+D)、Au(T+N1)和Au(T+N2)的保证金比例从13%调整为15%,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幅度限制从6%调整为8%;将白银延期合约Ag(T+D)的保证金比例从15%调整为19%,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幅度限制从8%调整为11%。如遇市场剧烈波动等极端情况,我行将根据金交所要求进行相应调整,并向客户公告。

详见金交所网站http://www.sge.com.cn/xwzx/gg/520968.shtml。

请客户关注账户资金占用状况,提高风险意识,合理控制仓位,理性投资。

上海农商银行

二○一四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