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 |
平安养老金通个人养老保障管理产品金通9号组合15期 |
产品代码 |
ZC9015 |
产品风险评级 |
中低风险 |
预期收益率 |
预期年化收益率4.00%(投资者预期收益=实际购买金额*本期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本期产品实际天数/365,投资者预期收益计算结果小数点后第3位按去尾原则处理,因去尾形成的余额进行再次分配。本预期收益仅供参考,不构成对投资者的承诺) |
产品管理人 |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产品投资管理人 |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销售渠道 |
上海农商银行各销售网点 |
发售对象 |
年龄在18周岁以上(以实际缴款之日为计算时间点),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通过投资风险承受能力测评的个人(以下简称“委托人”) |
认购金额 |
认购起点10,000元,超出部分以10,000元的整数倍递增。 |
认购期 |
2018年4月2日9 :30 ~ 2018年4月9日15 :00 产品管理人保留延长或提前终止本期产品认购期的权利。如有变动,本期产品实际认购期以产品管理人的公告为准。 |
产品存续期限 |
730天 |
相关法律文件 |
1、平安养老金通个人养老保障管理产品合同; 2、平安养老金通个人养老保障委托管理产品金通9号组合15期募集公告。 |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官网为准。
风险揭示:养老保障产品不同于储蓄,在获取收益的同时存在投资风险,投资养老保障产品不保证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产品投资前应认真阅读《产品合同》、《募集公告》等产品法律文件,了解产品的投资理念、投资目标、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所选择的产品是否与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