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货担保业务是指在使用信用证结算的进口贸易中,当货物先于货运单据到达目的地时,开证行应进口商申请,为其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出具的承担先行放货责任的保证性文件的行为。
产品特色:
•有利于解决货已到港,而单据未到的问题
•可使进口商及时提货,避免压仓和支付昂贵的货物滞港费用,规避市场价格波动
•一旦办理了提货担保手续,无论收到的单据有否不符点,进口商均不能拒付或拒绝承兑
适用对象:
•与我行长期往来且信誉良好且使用信用证结算方式进行近洋贸易,不能取得船公司无单提货,又常有货物先期抵达港口的进口企业
申请流程:
1、客户取得承运公司的到货通知书后,备齐发票和提单复印件向我行提出申请;
2、我行审核相关资料并办理有关担保手续后出具提货担保函;
3、客户持提货担保函向承运公司提货;
4、正本提货单据到达后,我行会将正本提货单据交客户转承运公司换回提货担保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