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借款企业因购买工程机械需要向我行申请的、由工程机械制造商或经销商承担回购责任并以拟购工程机械做抵押的人民币按揭贷款业务。
适用对象:
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必须由与我行有合作关系的制造商/经销商推荐,并由其承担工程机械的回购责任。
业务特点:
1、申请人须经营满2年以上,从事施工及生产作业或经营租赁业务,具有稳定的业务合同。
2、必须由拟购机械的制造商/经销商对贷款进行回购担保,制造商/经销商须由我行指定或认可,并已与我行签订了关于工程机械按揭贷款的合作协议。